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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正文 |
| 時間:2017年06月27日 |
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。會員大會由上一屆理事會最后一次會議產生的會員大會主席團主持。
會員大會的職權是: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(二)選舉和罷免理事;(三)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副會長;(四)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(五)制定并修改會費標準;(六)決定協會的合并、分立和終止事宜;(七)決定其他應由會員大會審議的事宜。
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決定協會的合并、分立、終止,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會員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。經理事會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。臨時會員大會不得研究提議議題之外的事項。
會員大會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中國保監會和民政部批準同意,并在批準期限內完成換屆。